1.LED燈具:凡是能分配,透出或轉(zhuǎn)變一個或多個光源發(fā)出的光線的一種器具,并包括支撐、固定和保護光源必需的部件(但不包括光源本身),以及必需的電路輔助裝置和將它們與電源連接的設(shè)施。
2.普通LED燈具:提供防止與帶電部件意外接觸的保護,但沒有特殊的防塵、防固體異物和防水等級的燈具。
3.可移動式LED燈具:正常使用時,燈具連接到電源后能從一處移動到另一處的燈具。
4.固定式LED燈具:不能輕易的從一處移動到另一處的燈具,因為固定以致于這種燈具只能借助于工具才能拆卸。
5.嵌入式燈具:制造商指定完全或部分嵌入安裝表面的燈具。
6.帶電部件:在正常使用過程中,可能引起觸電的導電部件。中心導體應當看作是帶電部件。
7.EN安全超低電壓:在通過安全隔離變壓器或轉(zhuǎn)換器與電源隔離的電路中,導體之間或任何導體與地之間的交流電壓有效值不超過50V。
8.UL低壓線路:開路電壓不超過交流電壓30V有效值的線路。
9.基本絕緣:加在帶電部件上的絕緣,提供基本的防電擊保護。耐受電壓應高于2U 1000V (u:本地電網(wǎng)電壓)。
10.輔助絕緣:添加到基本絕緣中的獨立絕緣,在基本絕緣失效時提供防電擊保護。耐壓值應高于2U 1750V(單層)。
11.雙層絕緣:由基本絕緣和輔助絕緣組成的絕緣,其耐壓值高于4U 2750V(即基本絕緣和輔助絕緣的耐壓總和)。
12.強化絕緣:一種強化絕緣,其絕緣效果相當于雙重絕緣。一般來說,它只有一層,但也可以由多層組成,每一層都不能清楚地分開和分開測量。壓力電阻值應高于4u2750 v。